一、指导思想
弘扬时代主旋律,进一步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打造和谐校园,展现我校师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激发全体师生的爱党、爱国、爱校和热爱艺术的热情与动力,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发掘个性特长,激发创造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我校的办学品位。
二、组织机构
成立“坳上学校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领导小组”,指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黄智明
副组长:段文平 王 峰 杨名楚
成 员:陈 琳 刘小毛 舒 铭 刘 伟 刘 璐 各班班主任 承 办:坳上学校政教处 团总支、少先队大队部
三、活动主题
阳光少年 舞动青春
四、活动宗旨
面向全体学生,重在参与;为学生搭建一个展现才艺的平台,增强学生的自我认同感、自豪感。
五、活动时间
2017年5月下旬
六、活动内容与要求
本次校园艺术节以陶冶学生情操,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启迪智慧,激发创造和创新能力为目的。以“阳光少年、舞动青春”为主题,通过舞蹈、声乐、器乐、表演剧或校本剧、曲艺或戏曲等进行形式进行展示。要求每班至少精选一个、最多二个节目参加比赛。
(一)参赛要求:
(1)舞蹈 参赛要求:独舞或群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 (2)声乐 参赛要求:独唱或小合唱(曲目伴奏自行准备) (3) 器乐 参赛要求: 独奏或合奏(乐器类别不限)
(4)校园剧或课本剧 参赛要求: 校园剧或课本剧(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创新、创作或改编、自编)。
(5)曲艺、戏曲 参赛要求:各剧种的表演片段和经典唱段、戏歌、相声、快板及各地方曲艺形式等(人数2—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音乐类节目严格按参赛人数、时间规定。 (二)节目展示
每班选择一种艺术形式,精心编排一个或者两个高质量节目,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展现文明、和谐的校园风貌;体现健康、向上、向善的校风学风。
(1)主题与内容: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展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表演技巧:演员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字正腔圆,表演投入,
神情并貌,形象鲜明、生动。
(3)舞台风度:精神饱满,朝气蓬勃,仪容仪表大方得体,进、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落。
(三)评分(满分为10分)
1、唱歌比赛分为歌曲内容、精神面貌、艺术效果三部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歌曲内容(3分):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2)精神面貌(2分):参赛人员着装大方得体,精神饱满,有朝气。
(3)艺术效果(5分):音色优美,声音有感染力,吐字清晰(1分); 音准,节奏准确鲜明(1分);作品处理符合主题思想,情感尺度把握精准,有领唱或二声部以上,歌曲处理具有一定感染力(2分);指挥、伴奏、合唱队配合默契(1分)。
2、舞蹈类节目评分标准:(1)舞蹈编排构思新颖、独特,形象鲜明、生动(2分)(2)音乐情感与舞蹈表演有机结合,突出主题(3分)(3)动作整齐、情绪饱满、表演到位(2分)(4)舞蹈队行调度巧妙、变化有序(2分)(5)服装整齐,谐调、亮丽(1分)
3、其它参赛节目类别参考歌唱类及舞蹈类给分。
七、奖项设置:
根据评委现场打分结果,按照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0%,三等奖若干名; 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0%,三等奖若干名;初中组(7-9年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0%,三等奖若干名;
同时根据现场纪律、卫生情况设优秀组织奖2名(班级当月评比加5分)。 奖金设置:
获得一等奖节目的班级奖给班级活动经费 现金200元 获得二等奖节目的班级奖给班级活动经费 现金160元 获得三等奖节目的班级奖给班级活动经费 现金100元
八、工作安排:
1.主持人: 刘璐等 2.仲 裁:黄智明
3.评 委:、段文平、王 峰、 杨名楚、陈 琳、段军林、罗明健、李启国、李 靖 、邹三喜、向 平、李佳柔、蔡美洁。
4.统分及写奖状: 舒铭、李回荣 、陈颖芝 5.放 碟: 李伟龙
6.舞台设计:舒 铭、刘 伟
7.现场指挥及保卫:李吾圭及各班班主任,学生会成员 8.音响器材:李伟龙 9.场地布置及器材收放:
刘伟、舒铭 、李定伦、李吾圭、李伟龙 10.后勤服务: 罗明健 段军林 11.摄像:廖毅明
坳上学校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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