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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024-06-11 来源:年旅网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二.课外文体活动

1、要保证每个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老师要对内容、形式以及活动场地作出安排并具体指导.

2、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参加课外活动.

3、组织训练,对有专长的学生要吸引他们参加专业训练,要指导,专人负责训练队的训练工作,制定训练计划.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成绩,发展他们的特长.

三.科外兴趣小组活动

1、学科兴趣组的组建,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和任课老师挑选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兴趣小组成员不超过40人.

2、兴趣小组的指导老师由教导处研究决定.

3、学科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在学期初需制定全学期的兴趣小组活动计划,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活动时间,计划应交教导处备案.

4、各学科指导教师要认真备好课,保证活动的质量. 四.学科观摩活动

1、学科竞赛活动就加强计划性,各学校根据县、学区竞赛活动情况及本校实际列入教研工作计划。.

2、竞赛选手要经过挑选,认真进行培训.辅导教师由教导处挑选工作负责,富有经验的教师担任.

3.竞赛优秀者和指导老师按学校奖励规定给予奖励,并张榜表彰.

五.小制作、小发明等活动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小制作、小发明等活动,各学校每学期要组织作品展览并进行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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