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宏观调控的内容不同。首先,中日政府都承担了农村工业化的设计职能具体来说,日本农村工业化始终作为国家工业化的组成部分和国家经济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成为宏观经济计划的对象,其方针、政策、原则和发展方向都依法得到了确认,并有可靠的制度保障。中国政府对农村工业化的设计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后,而且是逐步进行的,主要采取提供政策的方式推动农村工业化,但缺乏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而且由于各种体制方面的原因,计划执行时越是往下面越容易出现扭曲的现象,使计划打折扣,从而影响计划实施的效果。其次,中日政府都对农村工业化进行了财力扶持,但程度和范围有所不同。日本的扶持是全方位的,包括财政、金融、税收,形成一个严密的支持体系,最大限度地、有效地给予农村工业化以支持。而中国政府对农村工业化的财力支持不够,特别是在财政方面,例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还远远没有适应农村工业发展的需要。第三,中日政府都对农村工业布局进行了引导,但着重点与所产生的效果不同。日本政府不仅在空间布局上,而且在企业聚集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引导农村工业合理布局,加快了农村工业聚集的速度。而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调控比较滞后,对农村工业布局分散的问题,未从根本上采取有效的对策加以解决。而且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空间集中,但由于缺乏法律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远未达到预期效果。
2.宏观调控的手段不同。日本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但是,日本政府运用法律手段也是非常引人注目的。日本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控农村工业化的具体表现是:依法确认有关农村工业化的方针、政策、原则,将政府的农村工业化基本政策固定下来,使农村工业化有一种更可靠的制度保障;调节农村工业化与其它经济现象的关系,防止影响农村工业化的不利因素出现,同时,对涉及农村工业化的各利益主体给予物质利益倾斜,以扶持农村工业发展;依法组织农村工业化的实施;依法确认农村工业化中的利益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从而组织一定的机构、活动和社会关系,保证农村工业化顺利推进;以法的纲领性、超前性特点为基础,引导农村工业化朝着预定方向发展;规范农村工业化中各利益主体的行为,为推进农村工业化创造良好的竞争
秩序。除了大量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外,日本政府还十分注重采用行政指导、行政计划等来努力弥补传统调控手段的不足。
相比之下,中国政府更多地运用行政手段推动农村工业化。行政手段具有强制性和纵向性的特点,适于解决全局性问题,在特殊时期和特殊条件下运用严厉的行政手段往往能立见成效。但是,运用行政手段会受到人们主观认识的局限,其科学性不高,而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容易被打折扣,影响其效应的发挥。特别是由于缺乏稳定性,行政手段的实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调控的波动。除了行政手段,在中国政府推动农村工业化中,经济手段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运用的程度和范围小于日本。至于法律手段则很不完善,中国仅仅有《乡镇企业法》这一基本框架,还有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尽快制定,例如《农村工业布局法》等。
(二)政府干预的效果
由于政府作用的差异,中日政府行为对各自的农村工业化的影响是不同的。总体上讲,中日政府的干预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程度不同。日本政府促成了农村工业的合理布局,并建立了强有力的农村工业化支持体系,保证了农村工业化的迅速完成(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大约用了30年的时间完成了农村工业化),从而达到城乡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民经济全面现代化的实现。相比之下,中国政府对农村工业化的宏观调控不完善,对农村工业化支持力度不够,不能有效改善农村工业的分散布局,使农村工业整体素质不能尽快提高,从而制约了农村工业化,进而影响了国家工业化的实现。 (三)存在差异的原因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宏观调控内容和手段的差异?除了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之外,还有下列因素:
1.政府对农村工业化的认识不同。由于日本将农村工业化作为国家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认为农村工业是城市工业的延伸,不是独立于城市工业之外的工业体系,因此,日本认为促进农村工业化就是促进整个国家的工业化,就是促进国家经济现代化的实现。这种认识贯穿于所有的农村工业化政策中,自然有助于提高农村工业化的地位,从而加大对农村工业化的推进力度。中国政府对农村工业化的认识有个逐步提高的过程。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虽然认识到农村工业化对
农村经济发展和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意义,但仍将农村工业化限定在发展农村经济的范畴,将农村工业看作与城市工业不同的独立的工业体系,对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实行不同的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使城乡工业不能尽快融合,农村工业技术水平不能尽快提高,从而影响了农村工业化的进程。
2.经济体制的差异。日本农村工业化的完成虽然是处于日本经济走向全面现代化的时期,但这一时期日本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体制,虽然还不尽完善,但毕竟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各种宏观调控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成为调节经济活动的主要工具。而中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应用都受到一定的客观局限,因而为了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只能较多地依靠行政手段。由于行政手段是自上而下的,其运用容易割断被调控对象与其他经济对象的关系,形成“一刀切”,从而增大了调控的成本。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经济调控最终将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转变。
总之,政府在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政府的宏观调控左右着农村工业化的方向,既可以抑制农村工业化也可以推动农村工业化,既能够加速也能够延缓农村工业化的进程。因此,健全调控机制,合理、有效地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建立并完善农村工业化支持体系,就能够提高农村工业化的效率,缩短农村工业化进程,最终有利于加速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现代化。日本政府在农村工业化中的作用对中国农村工业化有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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