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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文件

2023-09-19 来源:年旅网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文件

莆秀教[2004]147号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

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 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小学: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教思[2004]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实施,切实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区实际,作以下活动安排:

1、开展一场知识竞赛。各学校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在学校突出的地方设置教育方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让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化成学生自觉的行为准则。为

检阅学生对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学习领会情况,要求自下而上举行一场守则、日常行为规范知识竞赛,做到学生人人参与,人人爱教育。全区知识竞赛名额分配:中学每校1名,实验小学、忠门、月塘、东埔、山亭、南日中心小学各2名,东庄、笏石、东峤、埭头、平海中心小学各3名。竞赛时间初定在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举行一场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学生开展爱国书籍、知爱国名人、记爱国格言、背爱国诗词活动。各中小学要通过假日读书乐园、举办弘扬民族精神的读书会和优秀诗文、格言、名篇佳作诵读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教育。同时结合第十二届“心系祖国健康成长”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在全区掀起一场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热潮,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征文、小学生讲故事、中学生演讲等活动,组建中学生青少年读书活动演讲队,区里将相应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系列竞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一场集邮巡回展览。根据《关于在全市部分学校举办集邮巡回展览》(莆市邮[2004]局联字013号)要求,11月23日、24日、25日、26日分别在莆田十中、二十六中、二十八中、十一中组织开展以“加强道德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争当合格公民”为主题的集邮巡回展览、集邮讲座,以弘扬培育未成年人的民族精神,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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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请各有关中学届时组织好师生观看。

开展一课法制讲座。各学校要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状,在年底前邀请综治副校长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讲座。法制讲座开展的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局未保办。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闽教思[2004]46号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宣传部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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