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份的人大记者会上说:“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腐败问题,关系到一个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民心的向背,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记于心,决不可掉以轻心。
腐败问题的由来,既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也与一定的社会环境相关联。从历史上看,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封建遗毒在一定时期内还难以消除。从社会环境的因素看,我国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打开门搞开放和建设,引进来的不仅仅是资本、技术,同时飞进来的还有“苍蝇”。资本主义的各种流毒,如吃喝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价利益交换等等,逐渐在各个领域开始显现。人们普遍反映,改革开放让我们富了起来,但是我们的思想没有以前那么单纯,那么容易统一了。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加大,人群利益分化,社会已经难以用简单的工农商来划分阶层了。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金钱美色的诱惑相继袭来,人情关、面子关步步考验,政治权力上的富有和金钱上的不富有落差明显,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心态开始慢慢地失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扭曲。一些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贪污腐化,从小心翼翼到习以为常,从心跳加速到平静如水,从廉洁自律到随波逐流,犹如泡在温水中用火慢煮的青蛙,一步步滑向危险的境地……。
腐败问题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过于集中,腐败“越界”的门坎太低。特别是“一把手”和主管部门的领导,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行政、经济和人事资源,因体制机制的原因,对这部分官员的监督,往往存在上级监管乏力,同级无权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其他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这个群体的官员不出问题则已,一出就是大问题,如陈良宇、成克杰、刘志军……事实上,这个群体的官员已成为近年来治理腐败问题的重点、难点。可以看出,现行的权力运行体制存在问题和漏洞。过大的权力集于一身,各种监督机制缺乏硬性的约束力,领导干部腐败“越界”的门坎太低。这样的监督约束机制,不但不利于保护干部,也大大增加了行政风险。
对于反腐工作,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保持了高压态势。反腐工作也应因时因势,与时俱近,不断创新。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一是浓厚反腐工作氛围。从近年看,官员腐化堕落,大都存在经济和生活
作风两大问题。分析原因,首先是心态上的不平衡,对权力、金钱、女人的占有欲不断膨胀;其次是一些干部的拒腐心理防线被攻破后,开始肆无忌惮,大肆敛财,党纪国法被统统置之脑后,渐渐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领导干部身居高位,最难听到的是同志、群众的声音和他人的不同意见;有些领导干部经常去教育别人,自己恰恰是教育链条上的薄弱环节。一个领导干部身边,如果都是一些溜须拍马,唯意是从的小人,没有一个敢于较真碰硬,坚持原则的同志,那么这个干部腐败堕落,堕向深渊是必然的、迟早的事情。因此,上级对下级要多提醒、多警示,尽到教育帮带的职责。同级之间要多拉拉袖子,多提提不同意见,敢于说不同的话,说不中听的话,在发现问题和苗头之初,充分利用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这个平台,开展带有很强原则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提醒警示身边的同志。要畅通对上报告渠道,确保不发生集体性的错误。下级对上级的倾向性错误,要充分利用好党员的建议、批评和检举权,敢于做新时期的“魏征”,不能为明哲保身而退缩。
二是合理分配权力,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性。权力、资源的集中,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但是权力、资源的过分集中,也增大了领导干部腐败的机会和可能性。河南交通厅连续有四任厅长因腐败问题而落马,真可谓是“前腐后继”。在他们上任之初,上级的期望不可谓不大,这些厅长反腐倡廉的工作誓言不可谓不坚决,民众的期望不可谓不高,但是身在高位,“身不由己”,因为厅长们手中的审批权太有诱惑力,开发商动辄上百万、上千万的贿赂,终于让这些厅长不能自己,被拉下了水。这听起来多少有点“被腐败”的味道,但细细品味其中,我们仍然能够察觉到其中的问题,那就是权力太集中, “一把手”、主管领导说了算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和随意性。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行政、经济和人事权力相分离的制度,合理分配各种权力,严格落实党委对重大事项的集体领导和决定权,并把重大事项决定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布、公示,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性、公开性,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掏空腐败滋生的土壤,照亮腐败赖以存在的阴影,确保权力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创新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形势在变,腐败的方式也在变,反腐工作必须适应时代发展,不断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才能适应群众的新期待。要加快立法监督。加快立法节奏,梳理更新处罚细则,适应新形势下的反腐工作需要,使反腐工作有法可依。要突出组织监督这个平台,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加班子成员之间的原则性和战斗性。要严格落实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绝不能搞“蜻蜓点水”“带病提拔”。要强化行政问责,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对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腐败行为防范不严、监管不力、未尽到教育帮带职责的,“一把手”要负起领导责任,上级对此绝不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扩展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对群众、媒体反映的领导干部违纪腐败问题,要一查到底,并给予负责任的答复,让权力最大限度地置于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要正确引导网络监督。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督方式,在反腐监督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网络监督已成了时下最“给力”的反腐工具。要正确引导好网络监督,牢牢把握网络民意导向,用坚决惩治腐败的铁腕手段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引导人民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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