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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竞聘学识水平及成果量化办法

2022-09-08 来源:年旅网


职称竞聘学识水平及成果量化办法

项 目 记 分 标 准 记 分 办 法 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学位视为有效学历学位,专业不对口的降一个层次记分,第二学历满三年方可记分。 按周年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学历学位 硕士10分、大学8分、大普7分、大专610分 分、中专4分。 专业年限 从事本专业工作每年记1分。 30分 任职年限 任现职务每年记2 分。 20分 按周年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考核成绩 考核优秀一次记2分,称职一次记1分。 按近三年考核结果记分,最高不超过5分。 5分 政府教学成果奖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记10、7、5、2分,“金点子”、“创新奖”、“燎原奖”市一、二、三等、县一等分别记1、0.5、0.25、0.25分,市级不分等的教科研 记0.5分; 成果及 通过结题、鉴定的科研项目国家、省、市、论文论著 县级分别记3、2、1、0.5分; 10分 发表论文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记2、1.5、0.5、0.25分; 著作按专著、主编、副主编、参编记分,20万字以上的分别记3、2、1、0.5分,20万以下的分别记2、1、0.5、0.25分。 公开课 5分 公开课、优质课省、市、县级分别记5、2.5、1.25分。 限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和论文论著。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方可记分,同一成果只记最高分。政府教学成果奖、“金点子”、“创新奖”、“燎原奖”只取一项最高项记分。科研项目最多不超过2件。发表论文指在有正式刊号(CN、ISSN)和邮发代号专业刊物上2000字以上的论文,增刊、副刊、特刊、内刊上的论文及其他交流论文、获奖论文不记分。论著必须是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论文集、习题集不记分。论文论著最多不超过3件,同一论文不重复记分。合作完成的项目,第一位次按分值的2/3记分,其他位次按分值的1/3记分。累计记分,最高不超过10分。 限任现职以来的公开课、优质课,只取一项最高项记分。 任现职以来,由党委或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表彰按1.5倍记分;由人事和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按标荣誉称号 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奖励分别记10、准记分;由教育部门单独表彰的折半记分。任现10分 7、5、2分。 职以前的表彰奖励折半记分。只取一项最高项记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教学能手 省、市、县级教学能手分别记10、5、2.510分 分。 有援疆、援藏等经历每年加2分;有农村学校(不含街道、开发区学校)支教经历每年加1分。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年加1分。 任期内的教学能手按标准记分,任期外的教学能手折半记分,取最高项记分。 按周年计算,累计记分,最高不超过5分 限在竞争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中加分,按竞争推荐职务对应资格取得时间的周年计算,最高不超过5分。 附加分 10分 注:1. 职称竞聘学识水平及成果量化赋分最高不超过100分。2.竞聘高级教师人员只要师德考核合格以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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