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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办事交通费管理办法7

2020-06-05 来源:年旅网
 外出办事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外出办事交通费报销。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仅限于公司员工在外出办事时使用(不包括享受油费补助及公司已提供车辆者)。 三、报销原则

1. 员工外出办事,如无公司车辆送往目的地,除特殊情况外,只允许乘座公交车或中巴车,不得乘座出租车。

2.员工外出办事,如无公司车辆送往目的地,且时间紧急或安全需要,可乘座出租车,但b必须提前于部门/项目经理报备后方可操作,报销单上必须有本部门经理(主管)的情况说明及签字。

3.员工外出办事,如无公司车辆送往目的地,使用个人交通工具完成工作事宜者,按本原则第一条标准,只报销往返公交车或中巴车票。 四、报销方式

1.报销人填写《东风派恩公司外出办事交通费用报销明细表》,将出行日期、外出事由、发生金额、票据张数填写清楚,由本部门经理(主管)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五、其他

1.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公司管理部、财务部。 2. 本管理办法自2019年9月2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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