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配电室代运行管理合同
委托方:华盾雪花塑料受托方:固安县天悦电力工程合 同 文 件
(固安)有限责任公司
10KV配电室代运行管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华盾雪花塑料(固安)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固安县天悦电力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10KV配电室的代运行管理工作,商定并签署本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所管工程10KV配电室的运行管理工作,运行管理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责任、义务、权利,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1、 乙方负责代运行管理的设备范围
(1) 代运行管理范围:自供电局与用户分界点1#开关箱开关出线电缆头至低压400V出线电缆头〔不含电缆头〕为止的区域范围,及站内高压配电柜8面\\直流电源柜3面\\2000KVA变压器4台\\低压配电柜48面及室内照明设施;所有的电气设备。
(2) 设备范围明细: 1、 一次设备包括:
(1) 变压器总容量:8000KVA〔2000KVA×4〕; 〔2〕直流控制柜3面; 〔3〕高压柜8面; 〔4〕低压柜48面。
〔5〕高压电力电缆及1#、2#开关箱及设备 2、 二次设备包括:
(1) 10KV系统直流、中央信号装置。
(2) 一次模拟图、10KV控制、信号、保护、自动装置。 (3) 低压自动装置。
乙方运行管理范围不含空调、通风、消防设施。 2、 乙方负责如下工作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有关职业准那么和行为标准,应用合理的技能为甲方提供与其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效劳,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1) 乙方负责配电室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1、 乙方确保其已取得代甲方运营管理配电室的业务资质,其提供效劳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和技能。
2、制定合理的经济运行方式,到达减少损失、节约电能的效果,并向甲方提供书面运行方案,经甲方确认。
3、制定十项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变配电室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向甲方提供运营管理制度和现场运营规程的书面文件,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检验标准之一。
4、负责代运行管理设备的定期巡视和特巡检查。定期巡视每天5次,特殊情况进行特巡。乙方应制作巡视和检查日常记录,定期向甲方汇报。
5、有关表计及电度计量抄表工作。
6、上下压设备倒闸操作执行操作票制度〔合同附要执行的操作票〕。
7、执行电力公司调度命令和甲方调度命令,进行停、发电工作。 8、保证甲方用电设备正常供电。
9、配合甲方现场低压施工停、发电操作工作。
10、配合甲方对发电机巡检及定期试运转,并制作书面记录。 11、负责配电室内备、配件及工具的保管工作。乙方接收甲方配电室时,应与甲方共同对配电室内设备、配件及工具进行清单,并登记造册,作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向甲方移交的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配
电室设备、配件清单见附件一。
12、负责运行设备的异常及事故处理,保证设备平安运行。 13、做好配电室的防火、防小动物工作,封堵漏洞。〔甲方应提供合格的灭火器材及防小动物设施〕
14、负责变配电室内日常保洁卫生工作,并至少每月进行2次配电室卫生扫除,并应组织甲方人员对卫生情况进行验收。
15、负责按有关规程规定对该配电室高压设备提出定期年检工作方案,上报甲方,并做好停发电的倒闸操作保证平安。
(2) 乙方负责系统突发事故抢修工作
1、 准备事故抢修人员,按照电力公司规定负责对上下压设备、直流系统、仪表、保护、二次回路设备全天候24小时突发事故抢修工作及外力因素造成的事故抢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电。
2、 除非本合同未约定,抢修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材料、人工费用由甲方负担,抢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费用中。抢修前该费用甲方应书面确认,单件费用20万元以上的甲方应先行支付60%,抢修完成后30天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抢修费用的剩余局部。
3、 更换易损件、日常消耗品1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但全年累计费用不超过1000元,超过局部费用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之甲方同意,超过局部由甲方负责。
4、 定期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年检方案进行年检,并向甲方提交年检报告。乙方需委托第三方提供年检效劳的,应在年检方案中向甲方申报,由甲方确认。 3、 甲方负责如下工作:
1、 提供配电室和发电设备相关的全套图纸、各种设备说明书及设计方案说明,供电方案批准书等技术资料。
2、 提供通讯直拨 二部,其中一部在电力公司备案。
3、 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清洁工具及保洁工具等等。
4、 配备充电应急灯〔四只〕、万用表〔一块〕、摇表〔2500V及500V摇表各一块〕、电工工具〔一套〕、10KV绝缘拉杆〔一套〕、绝缘手套〔两副〕、绝缘靴〔两副〕、10KV验电器〔一支〕、接地线〔四组〕、平安标示牌、调度号及消防器材等必备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4、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1、 甲方应提供对配电室有权下令停发电调度主管及正常工作联系人员名单〔见附件二〕,确保工作不出现失误,防止误调度。甲方有权变更联系人员名单,但应在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 因乙方工作失误,致使上下压设备停电,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负责全站值班人员的人身平安,并为其人员购置保险。 4、乙方人员不因本协议而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乙方应履行雇主或用人单位责任。乙方人员除遵守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5、乙方按电力部门规定安排值班人员,即:每班不少于2人,24小时值班,在岗期间不允许脱岗。
6、乙方值班人员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值班 ,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提出更换值班人员的要求。乙方值班人员出现三次不符合电力局部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8、因甲方调度管理人员误调度造成的停电事故由甲方负责。 9、因电力公司停电、外力事故停电乙方不负责任。因电气设备原因造成停电,除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之外,乙方均应承当责任。 10、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电,乙方不负责任。
5、 合同价款
元,含人工费、专业工具设备使用、税金、管理费、各项保险等。除按本合同约定并经甲方确认的设备抢修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6、 付款方式:
1、 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代运行管理费用人民币:1万元;
2、余款按季度支付,甲方在每季度第2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代运营管理费用。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运营费用之日起7日内,应向甲方开具发票。 7、 违约条款:
1、 假设乙方未按照甲方书面调度令进行操作,造成供电事故或设备损坏,每次扣罚协议总代运营管理费用的10%。到达3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总代运营管理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因乙方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及有关制度,发生误操作及人为的停电事故,每次扣罚协议总费用的10%。到达3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总代运营管理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但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未履行局部费用的10%。如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达3次及以上视为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甲方应按约定定期支付乙方费用,如未按期支付,甲方承当违约责任,每日支付所欠费用的1%。
5、 非因任何一方违约,甲、乙任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
通知对方,否那么应承但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代运营管理费用的20%。
6、 假设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事故,或因使用负荷不当造成停电故障,乙方负责协助处理,但不承当责任。 8、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2月15日至2021年2月15日。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配电室的交接,并书面确认配电室设备、文件。
2、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签。3、本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配电室移交给甲方,双方应根据附件二的设备清单清点配电室设备、配件的数量和完好性,并经甲方确认。假设存在设备、配件短缺或功能缺陷,乙方应予以赔偿或更换。
9、 通知及联系
在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 通知,相应书面通知于3日之内补发。双方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人:【】; :【】; 联系 :【】; :【】。 乙方联系人:【】; :【】; 联系 :【】; :【】。 10、 保险
1、 乙方应为其员工按国家规定购置社会保险。
2、乙方履行本合同购置各项保险所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代运营管理费用中。 11、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局部:
附件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配电室设备、配件清单 附件二:甲方调度主管及正常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附件三: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并经甲方确认的各项制度、规定;以及乙方进行设备日常巡检记录等书面文件。〔以下无正文〕
甲方:华盾雪花塑料(固安)有限责 乙方:固安县天悦电力工程 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21年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21年2月15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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