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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研究述评

2020-06-29 来源:年旅网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研究述评

摘要: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本文力图较详细地阐述当今国内外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研究现状,在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尚待改进的内容。 关键词:文化产业 投融资 评述

课题项目 本文为201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模式创新研究”(编号:201103151)阶段性成果。

(一)政府加大投资力度

加拿大为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努力扩大并占领文化市场。加拿大在连年削减联邦预算的情况下,却不断增加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如为支持电影事业发展,投资2亿加元,建立一个故事片生产和发行基金;对投资电影业的加国企业实行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政策等。

法国政府菲常重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每年都拨出几十亿法郎用于兴建博物馆、图书馆、剧场等文化设施。这些资金先由政府拨给文化部,再由文化部分配给各施工项目。近几年,法国兴建了一批大型文化工程,如大卢浮宫扩建工程、巴士底歌剧院、新国家图书馆等。

(二)投资主体的多元性

美国文化产业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实现了文化产业投资主体的多

元性,美国联邦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和博物馆学会对文化艺术业给予资助,州和市镇政府以及联邦政府某些部门在文化产业方面也提供资助。

近些年来,澳大利亚文化产业之所以发展迅速、文化市场日益繁荣,商业赞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商业赞助形式表现出来的商业参与文化活动,正成为一个重要的筹措资金的方式。同时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澳大利亚人文基金会)为文化机构和企业双方牵线搭桥,提供咨询;出版期刊宣传和指导;实施有关减免税政策。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个人和企业向文化机构提供商业赞助或无偿捐赠的积极性。

印度政府通过给予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国内财团和私人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印度的广播电台、报纸杂志、新闻社以及电影制作发行、演出团体、图书发行等主要文化产业部门都采用了民办、官办多种形式。 (三)融资方式的多样性

美国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程度比较高,各个文化产业集团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融资体制,一些有实力的文化集团如美国广播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等,其背后都有金融资本有力支撑,金融集团与文化产业集团间互相渗透,互相参股、控股,二者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伙伴关系。

英国对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实行“政府陪同资助”,即如果企业决定资助文化事业,政府将陪同企业资助同一项活动。为这项活动的

质量和成功打上“双保险”。政府特别鼓励“新投入”,即当企业第一次资助时,政府“陪同”企业资助,其比例是1∶1,对于第二次资助,政府则对企业多出上次资助的部分实行1∶2的比例投入。资金的加倍投入。必定会扩大文化活动的规模、质量和影响,广告效应自然增倍。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明显地提高了英国企业资助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已有3 000多家公司加入了资助文化事业的行列,资金高达近亿英镑。

韩国政府按照“集中与选择”的原则,有目的、有重点地实施资金支持,在经费上确保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投资方式、风险投资、投资基金及投融资实证分析四方面。 (一)文化产业投资方式的研究

花键(2002)指出,推动文化投资应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积极培育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两种文化投资形式,鼓励金融介入文化领域,拓宽文化投资的渠道和来源。吕庆华(2005)指出要想实现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就必须借助资本市场,充分以投资文化经营项目为目的的文化实业投资和以投资文化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为目的的文化风险投资两大方式,筹措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资金。卫兴华(2006)指出民营资本在文化产业市场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总用。纪建悦(2006)认为多元化、社会化、公共化应该成为文化产业投融资主体的主流方式。张伟(2006)指

出解决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问题的关键是选择“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结合、以国有资本为引导、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二)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研究

周笑(2007)分析了文化产业与风险投资存在的内部关系,并指出上海发展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模式。朱春阳(2007)指出风险投资基金应该是文化产业成长的新模式。 (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研究

周正兵(2008)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出发,论证了发展文化产业和投资基金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我国发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模式。

(四)文化产业投融资实证分析研究

岳红记(2007)和于婷(2008)企业可依据文化产业项目的可实施性选择以下融资模式: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abs(资产支持证券化)模式,ppt(公司合作)模式。

总体来看,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探讨文化产业如何获得金融支持,从宏观角度探索应怎样重视文化产业投融资问题,针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大都集中在政府的投入和社会各界的投资基金上,缺乏系统性。

通过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认为我国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方式主要

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国家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应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文化产业主体,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通过优惠政策的实施,扶持特色文化产业、优秀公益文化产业走出自己的特色。

第二,大力推动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增强竞争力。创业板市场没有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可以免除高成长的企业因盈利低而带来的不能挂牌的现象,通过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降低了企业的进入门槛,可以方便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提供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促进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的建立。 第三,培育健全的投融资环境。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法律规范、政府执行、企业参与、群众支持。在当今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时局下,培育健全的投融资环境已经不是政府政策的职责。从当文化产业投融资的规律看,企业自身的问题(前瞻性不够、抗压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等都是制约总体发展的因素。事物的发展进步是内外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健全的投融资环境要求各方的努力。 第四,合理开发,打造文化企业集团,创造投融资企业品牌。合理的开发要求我们在文化产业投融资过程中从文化企业的角度通过企业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文化企业的联合,打造文化企业集团。 参考文献:

[1]花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投资战略.探索与争鸣,

2002(12)

[2]吕庆华.文化资源产业开发的投资结构和融资渠道拓展.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10)

[3]于婷.安徽省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探讨.现代商业,2008(5) [4]岳红记.西安文化产业的融资模式探讨.商场现代化,2007(5)

[5]张伟,周鲁柱.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现代传播,2006(4) [6]周笑.上海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模式.modern audio-video akis,2007(1)

[7]周正兵.我国文化产业的风险投资研究.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6(2)(责任编辑:郭陈华) (上接第22页)

利息,这是用短期资金来为长期头寸融资的行为,这在传统商业银行中存在很大的难度,债务人必须提供高额的风险溢价。

庞氏融资:即债务人预期从融资合同中获得现金流连利息都无法覆盖,债务人需要变卖资产或者再次举债才能履行利息及本金支付。这在传统商业银行中是不现实的情况,实际的情况是债务人转向其他金融机构和民间高利贷。

在经济扩张的阶段,资产价格稳定上涨,产品的确定性汇报为投机性融资和庞氏融资留出了空间。行为金融学的理论中,投资者有将稳定性无限延伸的倾向,影子银行产品的不透明性模糊了获利期

望和投资行为间的反馈关系,在承担风险的问题上更加不谨慎,促使第二、三类融资迅速扩张。 2.影子银行的本质内容

影子银行的引入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整个信贷需求的结构,为投机性融资和庞氏融资提供流动性,并通过资产证券化的形式,以高额回报率吸收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及社会闲散流动性。这样影子银行扮演了高风险债务人和社会剩余流动性间的中介作用,本身不需要很高的资本金就能完成,背后的灵活性高的惊人,这在很大程度上行使了银行的职能,将信贷形式转化为了投资形式。

总的来讲,影子银行体系满足了剩余的部分信贷需求,并变相的吸收市场闲散流动性。不过风险却是固有的,多种多样的证券化产品及结构性产品并不能消除风险,相反的通过影子银行体系的批发模式把多个的风险糅合在一起传导到整个金融市场。

一旦资产价格出现大的波动,次级债务人出现违约,影子银行打包的证券产品价值骤降,影子银行作为担保人和证券的发行方将迅速遭到挤兑,影子银行缺乏保护的处境使得机构会很快破产,影响将很快波及到整个金融市场。

我国金融体系呈现出独特的性质,资金价格并不由市场决定,政府对利率实行管控,资金价格和贷款流向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但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此处不赘述。通胀率持续高于银行利息率,结合我国以往以直接融资为主体的局面,自然而然的我国进入

金融“脱媒”的阶段,银行存款向其他渠道的转移的趋势明显,无论是一级、二级股权市场,还是房地产、信托市场。

当下普遍的观点是我国已出现类似影子银行的金融体系,据估算已占据了15%的融资额,银监会已对部分渠道做出政策限制。 按照我们的观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还没有展开,仅在06年建行试点过,一些外资行业曾经看重过这块市场,但我国的具体情形是按揭资产的资产质量非常的高,银行想独享这块优质的资产,不愿放弃,因此资产证券化本身的动因就非常弱,预计要等到这块业务的范围更加扩大,资产质量降低的时候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即转移风险的意愿才会增强,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整个影子银行在我国仍处于萌芽的状况。

但区别于资产证券化,银行理财产品对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吸引力就十分大了。一方面可以用高于普通存款的利率吸引高端各户,另一方面可以借表外资产创造收入利润,这一点被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运用,毕竟银行在全国的网点及信誉上有充分的优势。这在广义上的影子银行的范畴内。另一部分是民间的高利贷,这部分的量在4-5万亿左右,总体动能不大,监管起来难度很大,也基本没有统计数据可以分析。

总的来看,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尚处于萌芽阶段,一些银信合作的业务、及民间高利贷正在为不能进入传统商业银行系统的债务人提供融资服务,规模已经占到整个新增贷款额的15%左右,对政府的货币政策效应产生了一定的对冲作用,特别是在目前央行收缩信贷

的背景下,这些广义上的影子银行体系正面临着表外转表内,限制发行的一些举措。 参考文献:

[1]paul krugerman,reagan did it,economics2009

[2]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credit risk transfer: development from 2005 to 2007,april 2008 [3]巴曙松.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j].中国金融,2009,(14):24-25

[4]海曼明斯基.稳定不稳定的经济[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5]中金公司研究部.强化金融监督,影子银行受限[r].中金公司宏观研究报告,2009-07-13 (责任编辑:王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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