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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

2022-05-20 来源:年旅网
三大诉讼两页清【司考冲刺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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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两页清【司考冲刺必备】,是将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的三大诉讼法进行比较,并制作成表格,方便记忆,实在是备战司考冲刺必备资料啊!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地域管辖 1、最初作出具体行(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在地法院管辖。经复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 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域管辖的规定。(24-35条) ( 离管辖; 2、对限制人身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提起的诉讼,由被告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 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向能。上级法院可以把能。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不能。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下转移 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审判 辖。 人民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对它所管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 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 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明确的被告;(3)有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由; 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2)属于本院管辖的;(3)刑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所在地。 权时的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 籍所在地、居所地)管辖为辅; 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 辖的规定。 地和学习工作地 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 议改变的,也可以由(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婚管辖的特别规定; 特殊地域管(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者其他组织;(2)有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自诉:(1)属于刑诉法170条规定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反诉条件 无 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论终结)提出; 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间存在牵连关系。 1、对象是本自诉案的被告人; 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 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受理及向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被告人(被日内决定立案,5日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告)送达起内发送应诉通知书;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 诉书副本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的期间 立案时,应先立案;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无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1、同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2、不适用简易程序: 件; 件; 序再审的案件。 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告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事案件。 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二)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三)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无 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算。 1、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期徒刑; 3、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其他。 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提交答辩状 10日 收到之日起15日内 不提交答辩状,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5日提供有关材料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有期徒刑、拘、管、单处罚金;检察院(2)已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告。 受理; 3、自诉:2至15日受理。 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2、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诉讼参与(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人 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护人、证人、鉴定人、勘验、翻译人员 当事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讼人、第三人 法定代理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人 诉讼代理人 亲权或监护关系 诉讼代表人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附带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近亲属范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围 兄弟姐妹、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一审审限 立案之日起3个月,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女。 妹。 注:刑诉中的近亲属往往与辩护人的资格结合在一起。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成为辩护人。 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立案之日起立案之日起30日,从A:公诉和被告人被羁押受理后20日 的,由高院批准(高6个月内审3个月,不立案之日的自诉:1个月,至迟不院要延长的,由最高结;有特殊得申请延或公告期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诉院批准)。基层申请情况要延长长。 满之日 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交通延长的,报请高院,的,报请本发回重审和选民资格不便边远地区;重大犯罪同时报中院备案。 院院长批再审不得适案除外 集团;流窜作案;涉及广,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调解 用 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规定的情形,经高院批准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B: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案件,不适用调解。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解; 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2、对刑诉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都可以进行调解。(可以——选择)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用调解。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应当) 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可调解; 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3)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不适用调解。 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作出判决一审:立案之日起31、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的期限 个月内。 日起2个月内。 经高院或最高院批准。 内,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羁押的自诉案件:1个月。至迟不得超院批准; 内; 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诉案件: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二审:收到上诉状之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特殊情况需延长,须2、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长3个月;简易程序:20日。 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判决上诉、抗诉和裁定上诉、抗诉的案院长批准延长; 件:1个月,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有4、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再延长1个月;最高受理的上诉、抗诉可以延长的规定) 案件,其延期由最高院决定。 送达判决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书时间 达判决书。 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 上诉期限 判决:15天;裁定: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10天;法律规定当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抗诉);裁定:5天; 对附带民事判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事部分确定期理、管辖权异议、驳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回起诉”3种特定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上诉主体 一审原告、被告和第1、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三人及其法定代理理人。 2、诉讼代表人;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诉部分有上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上诉限制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法律没有规定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驳回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破产申请”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力 他民事裁定不能上诉。 的刑事裁定的种类。 人;经授权的委托代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第三人。 上诉。 (同行诉法) 按民诉规定。 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二审审限 2个月,有特殊情况1、不服判决:立案之日起3个月1、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报请本2、有刑诉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高准(高院要延长,由院院长批准; 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长计75天); 决定。 最高院批准)。 2、不服裁定:立案之日起30日长的规定。 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由最高法院二审范围 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第二审审理应围绕当事人上诉请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查,当事人没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 二审审判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1、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原则 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律进行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他人利益除审查,不受上诉范围限制。 二审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当事人提应当在判决、裁定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规定 起再审 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再审审限 按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原是一审终结的用一审程序;3个月审结: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3个月作出裁判,有原是二审终结的,用二审程序;提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按二审程序审理的,2个月作出裁判,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申诉期限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 不予受理 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可以对同一请求再次起诉。(但离自诉案件除因证据不足撤诉的外,就同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婚和好与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一事实又告诉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起在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因未诉,或裁定驳回起诉。有新证据的,应交纳受理费而再次起诉或上诉并当受理。(调解结案后反悔的,不再受交纳费用的应受理。) 理。) 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 审的,按二审程序。 准,可延长3个月。 2年内提出 判决 判决 裁判 外。 围限制; 2、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自诉人上诉除外)。 抗诉范围的限制。 中院管辖 1、确认发明专利权1、重大涉外案件 (标的大或案情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案(专利申请案,宣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告专利无效或维持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事案件。 案,强制许可案);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2、海关处理案(纳管辖的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税和行政处罚案); 件;专利纠纷案件;涉港澳台重大3、对国务院各部、民事案件;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纷。 提起的诉讼; 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 再审对原判决的态度 证据形式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六)鉴定结论; 笔录。 直接证据 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事实的证能够单独的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据 间接证据 证据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六)鉴定结论;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五)当事人的陈述; (五)当事人的陈述; 七)勘验笔录、现场(七)勘验笔录。 单个证据无法证明待证事实,需要不能单独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通过与其他证据联系在一起,才可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能证明待证事实。 非法证据 的排除规则 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证; 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欺骗等非法的方式取得的证人证言、被证。(如在他人家里安装窃听器等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所获取的一切证据) (民事证据规定68条) 的依据。(高法解释31条) 调取证据依申请调取的证据由质证 当事人质证;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可由法庭进行说明并听取当事人意见(无须质证) 审判组织 1、不适用独任制。 组3人以上的合议庭 1、简易程序独任制。 重大疑难案除外。 1、简易程序:可由1人独任。 陪审员3人组成合议庭。 2、由审判员、陪审员2、特别程序独任制,但选民案、2、普通程序: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3、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3、上诉(或抗诉):审判员3—5人组审员组成合议庭,数目为单数。 合议庭,数目为单数。 5、再审案件另行组成。 成合议庭。 判员3—7人或审判员、陪审员3—7人组成合议庭。 5、死核、死缓复核:由最高院、高院审判员3人组成。 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回避人员 审判人员、书记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回避事由 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人、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及被申请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人员工作止 定。 人) 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止参与本案工作) 决定;院长回避由本案审判委员会决同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法院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问题由法院院长决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应当向公安机关同级的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案件的工作 即:开始先暂停,复议不停止,侦查不停止 回避复议 无明确规定 法院对回避申请3日内决定,申请人驳回申请决定后,不服决定,5日内申不服决定,申请复议一次,法院3日请复议一次,有权机关3日内作出复议内作出复议决定。 决定。 是否应停(“其他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行政复议案件中不服决定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不停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定人、勘验人。 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 审判长 书记员 审判长 4、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4、高院、最高院审理一审案件,由审2、与本案当事人有其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公正处理案件的。 能影响到公正处理案件的。 他关系,可能影响到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不公开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1、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 理 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另有规定的案件;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2、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一律不也不公开; 3、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商业秘密的,应当决定不公开。 定的不公开。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公开,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一般是否准许 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撤诉 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院要求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 (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按撤诉处原告未按期限预交1、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1、自诉案件的原告经两次传唤不到庭理 案件受理费,又不提的。 的。 退庭的。 3、公诉案件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间内没有提请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出缓交、减交、免交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自诉案件的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申请,或者提出申请3、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时交纳诉讼费未经批准的,按自动的。 撤诉处理。在按撤诉注:原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撤诉后能1、原告撤诉后以同1、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1、公诉: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抗诉的,否再次提一事实和理由重新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应受没有新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起起诉 起诉的,不予受理; 理; 法院不予受理; 2、但未按期交受理2、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2、自诉: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自费而按撤诉处理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6个月内诉人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法院不予受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又起诉的,不受理(被告不受此限)。 再次起诉,并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应予受理。 申请恢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诉讼的期组织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日 者其他特殊情况耽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 延期审理 无明确规定 1.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1、需要重新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 当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 需要2、检查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1个月补充完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毕); 4、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4.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审判的。 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理。 的第三人) 处理后,原告在法定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独立请求权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 5、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延期。 6、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而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时间准备辩护意见的。 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1、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中止审理) 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理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行诉法加: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终止审理 1、原告死亡,没有近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亲属或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 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是犯罪; 2、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免除刑罚;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法继续审理的。 2、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的。 4、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因情况不再适用简易程序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后被告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期内无5、本案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3、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下落不明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告诉才处理,没告诉或撤回告诉; 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诉讼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权利; 3、原告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法人终止90日无人继续诉讼。 提起审判 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监督程序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的法律确有错误; 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规的情形。 裁定的; 要证据不足的; 错误的; 响公正裁判; 误的; (1)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存在矛盾的;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正确裁判; 弊,枉法裁判。 的理由 1、原判决、裁定认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2、原判决、裁定适用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充分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3、违反法定程序,可4、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2、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错误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5、审判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4、审判人员审案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已发生效力的解除婚姻判决、按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再审维持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强制措施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拘传、取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罚款、拘留 下,不分单位和个人 款、拘留 单位1000—30000元间 保候审、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住、拘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留、逮捕 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不分单位个人)或者15日以下拘留。注:这是刑诉法中的司法拘留,而非刑事拘留。 其中,罚款为1000元以其中,罚款:个人1000元以下, 监视居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决定再审裁定再审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情况紧急时,口的案件是否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拘传的适用条件 无 1、拘传属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头通知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 不停止。 1、拘传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2、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或者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必要时决定适用拘传,不以经过传唤为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3、必须的;4、法律没有规定拘传可以持续的最长时间,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不得超过24小时(只适用于执行中) 要件; 个小时。 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3、一次拘传持续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拘留、逮捕负责通知家属的部门 谁决定、谁讯问;谁讯问、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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