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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防护具的种类

2023-05-20 来源:年旅网
呼吸防護具分類

呼吸防護具的分類方式相當繁多,一般可以功能、面體形式以及 面體內的氣壓型態做為分類的基準。

一、功能分類

呼吸防護具以功能分類,概可分為「淨氣」 (或「過濾」)

( air-purifying )、「供氣」( air-supplying )與「複合」( combination ) 三大型式。其中,淨氣式呼吸防護具是以濾材過濾呼吸空氣中的污染 物;供氣式呼吸防護具則是另以清潔空氣源供給配戴者所需之呼吸空 氣;而組合式呼吸防護具則兼具兩種不同功能。

(1) 淨氣式呼吸防護具

淨氣式呼吸防護具又可分為「無動力」 (或「肺力」)與「動力」 (或「電動送風」)兩種。肺力呼吸防護具完全依靠配帶者自己的肺 力提供呼吸所需的空氣 ;而電動送風呼吸防護具則是以攜帶型送風機 等裝備提供呼吸氣流 。肺力淨氣式呼吸防護具一般濾材裝置在面體前 方(單具濾罐,單罐式)或兩側(兩具濾罐,雙罐式) ;而電動送風 式則大部分送風機與濾材通常繫掛於佩戴者的腰部。

使用淨氣式呼吸防護具時必須根據污染物的型態選用不同的濾 材。因此,根據所使用濾材的不同,無論有無動力,淨氣式呼吸防護 具又可再分為:粒狀物質防護、氣態物質防護以及兼具粒狀物與氣態 物防護功能的「兼用式防護具」 。

這些防護具的主要差異在於所使用 的濾材不同,如防護原理可知粒狀物質與氣態物質防護所需的濾材並 不相同,不可混淆。

淨氣式濾材除分粒狀物質防護、氣態物質防護二類外,氣態防護 濾材又因不同氣態(如有機氣體、氨氣、二氧化硫、硫化氫等)而有 所不同,另外也會根據預計使用時間來分等級,例如我國CNS防毒 面具就根據不同氣態性質分成鹵素氣體用、氯化氫用、有機氣體用、 氨氣用、二氧化硫用、氰酸用、硫化氫用、溴化甲基用等類別,另外 依據外型及性能要求分隔離式、直結式、小型直結式三者不同等級。 為了標示可防護不同的氣體,防毒面具吸收罐會標示不同的顏色,各 國對於防毒面具的分類與顏色標示並不相同 ,各國防毒面具分類與顏 色標示如表 1,由於各國標準所採用的顏色並不相同,因此在選購吸 收罐時應先判定防護具是通過何種標準 ,再根據該標準所採用的顏色 識別選擇適當的吸收罐,並應教導實際使用勞工分辨。例如常見有機 氣體用吸收罐標示為黑色,但歐盟(CEN)則為褐色,不應混淆。

表1 各國防毒面具吸收罐分類及顏色標示規定。(CNS, 1998;

JIS 1994; AIHA 1991; CEN 1990 )

中國國家標準 鹵族氣體用 酸性氣體用 有機氣體用 氨氣用 二氧化硫用 硫化氫用 氰酸用 溴化甲基用 其他氣體用 附濾材 日本工業規格 鹵族氣體用 酸性氣體用 有機氣體用 一氧化碳用 一氧化碳/有機氣體用 氨氣用 二氧化硫/硫磺用 硫化氫用 氰酸氣體用 溴化甲烷 褐 灰 黑 綠 橙 黃 藍 紅 紫 白色條紋 灰與黑 灰 黑 紅 紅與黑 綠 黃與紅 黃 藍 茶 白 黑 綠 藍 黃 褐 紅 美國NIOSH認證標準 酸性氣體用 有機蒸氣用 氨氣用 一氧化碳用 酸性氣體/有機蒸氣兼用 酸性氣體/氨氣/有機蒸氣兼用 酸性氣體/氨氣/ 一氧化碳/有機蒸 氣兼用 其他蒸氣與氣體 輻射物質 橄欖 紫(輻射物質若與其他氣態物兼 用,則以紫色條紋標識) 粒狀物(輻射物除外) 歐盟認證標準 A與AX:有機氣體 B:無機氣體(不含一氧化碳) E:二氧化硫與酸性氣體 K:氨氣 氧化氮

橘(粒狀物若與其他氣態物兼用, 則以橘色條紋標識) 褐 灰 黃 綠 藍與白 紅與白 汞蒸氣 由於防塵面具依濾材的防護功能及效能,又分成不同的種類與等 級,但分級的方式各國均不相同。我國CNS考慮固體粒子與霧滴負 荷於濾材後,將會造成不同影響,因此對於防塵口罩的濾材之種類分 為固體粒子用與霧滴用二種,各種類又分成特級、一級、二級三個等 級。

日本工業規格(Japa nese In dustrial Sta ndardJS )將防塵面

具依用途分以防塵面具(JIST 8151,1991 )、微粒子狀物質用防塵面 具(JIST 8160,1992 )、丟棄式防塵口罩(JIST 8158,1984、三個標 準規範;第一種是用以防護顆粒較大的粉塵、燻煙、霧滴等;第二種 則用以防護粒徑較小的微粒物質。這些標準分別使用不同的測試微粒 測試濾材的穿透性,防塵面具使用石英粉塵,而微粒子狀物質用防塵 面具則使用氯化鈉粒子。微粒物質防護用防塵面具濾材又依防護性能 分為S與SS二級,其中SS級的防護功能較佳,也就是說合格所 需達到的氯化鈉粒子穿透率較低;第三種則為一般丟棄式防塵口罩, 標準較為寬鬆,適合較不危害作業場所。

美國分類方式考慮到油霧滴負荷於濾材所造成的影響,將防塵面 具濾材分為N、P與R三種,分別代表非抗油(not resista nt to oil )、抗油(resista nt to oil 、與耐油(oil proof )。其中 N 型

濾材僅適用於防護固體微粒,使用 NaCl微粒進行穿透測試;P與R 型則適用於防護固體與液體微粒,使用 NaCl微粒與DOP霧滴進行 穿透測試,但是在有液體微粒暴露狀態下,R型濾材僅能短暫使用(使 用一次,或者是連續或間斷使用8小時,但使用8小時的條件為不 致使濾材過濾效率降低,或者是使微粒於濾材上的累積超過 200

mg)。各型濾材又依防護效果由高而低分為 100、99與95三級,各

級對特定測試微粒的過濾效率分別為 99.7%、99% 與 95%(即穿透率 必須小於 0.3%、1% 與 5%)。根據適用範圍與防護效果的組合,美國 的防塵濾材共

有 N100、N99、N95、R100、R99、R95、P100、P99 與 P95 九種( Federal Register, 1995; NIOSH, 1995 )。

歐盟標準委員會(Comit ©Europ £n de Normalisation, CEN ) 呼吸防護具認證標準則是將粒狀物防護濾材分為固態粒子防護與液 態粒子防護兩種,分別以氯化鈉微粒與石蠟油霧滴測試並分級。合格 的固態粒子防護濾材根據測試所得的粒子穿透率分為 P1 、P2 與 P3 三級,其中以 P3 防護性能最佳,而 P1 防護性能最低。而液態粒子 防護濾材也分為P2與P3兩級,P3的防護性能高於P2 (CEN,1990, 1991)。

(2) 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供氣式呼吸防護具又可分為兩種基本型式:一為「輸氣

管面罩」

(airline respirator );另一種為「自攜呼吸器」 (self-contained breathing

apparatus,SCBA。前者是以空氣管自其他場所提供清潔 空氣予配戴者呼吸

使用;而後者則是由配戴者攜帶空氣源。

(3) 複合式呼吸防護具 複合式呼吸防護具是組合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類型的

呼吸防護 具。

二、面體分類

呼吸防護具也可以所使用的面體分類。面體一般可分為密閉、寬 鬆、丟棄式( disposable, 或即用即棄 single-use, 或簡易型等名

稱,直接以濾材當面體)與口體四大類。其中密閉面體是以面體本身 材質(矽膠、橡膠或PVC)所具有的彈性配合頭部繫帶等所施予的壓 力將配戴者的口鼻部密閉包覆於面體之內 ,面體邊緣與配戴者頭臉部 緊密接觸;寬鬆面體則僅將配戴者的頭臉部予以寬鬆包覆,面體不與 頭臉部緊密接觸;即用即棄面體

則是由紡織物所編織而成,面體本身 即兼具濾材功能;而口體在使用時含於口中,且使用者的鼻部須以鼻 夾夾住。

密閉面體依所覆蓋的範圍又有全面體、半面體與四分面體等形 式。全面體的包覆範圍涵蓋眼、鼻、口與下巴,面體上有眼鏡片供配 戴者目視,除了防護呼吸有害物外,全面體還可防止眼部或臉部受刺 激性或侵蝕性污染物的危害;半面體的包覆範圍包括口、鼻與下巴; 而四分面體的包覆範圍僅及於口鼻部(如圖 5 ) 。一般而言,全面體 的防護效果高於半面體;而半面體的防護效果又高於四分面體。四分 面體的稱呼一般僅適用於美國 ,其他地區通常將四分面體與半面體一 併歸類為半面體。

寬鬆面體依外形可分為頭盔、頭罩、面盾與空氣衣等型式。其中 頭盔可保護頭部;頭罩則覆蓋頭、頸與肩部;而空氣衣則包覆全身或 上半身。

由於價格低廉、重量輕,丟棄式呼吸防護具也是常見的型式,但 此種面體的防護效果最低(如圖 6)。

濾材

排氣閥

全面體

本體

頭帶

進氣

濾材

排氣閥

四分面體

濾材直接接觸臉頰

圖6

丟棄式呼吸防護具。

排氣閥

半面體

密合不良的口罩洩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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