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一中二期建设项目
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施工方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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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义龙一中二期建设项目 编 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义龙一中二期建设项目 工程预防高空坠落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预防高空坠落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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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施工方案专篇审批表
单位 审批意见 施 工 单 位 技术负责人: (单位签章) 审 核 人: 日期: 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建 设 单项目负责人: (单位签章) 位 日期: 年 月 日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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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坠
专项施工方案
本工程为义龙一中二期建设项目,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根据工程特点,专门制定防止高处坠落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坚决杜绝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树立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结合建筑工程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通道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结合工程特点,具体安全防护措施如下: 一、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基本要求
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且持证上岗。
2、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带病和酒后作业。
3、凡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配备必须的人身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和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3、施工现场作业班组每10人配安全巡视监督员,每50人配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操作部位进行不间断巡视,应对高处及临边防护设施加以确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排除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
4、操作人员在操作部位进行施工前,必须对自身所在操作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加以确认,发觉有隐患有权拒绝施工,同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排除隐患后方可进行操作。
5、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器和电气设施等各类设备,必须由专人在班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6、各操作部位应派安全督查员巡视,对有可能发生坠落的物件,应先撤除或固定,排除任何操作部位的安全隐患。
7、任何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的操作人员,应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作业规程。 二、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要求
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2、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作业程序进行。支模时,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钢模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缘不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米1米。
3、在高处悬空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门框、阳台栏板上操作。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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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装管道、大模板等,严禁在安装的构配件上站立和行走。
5、浇筑离地2米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等,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6、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暴风雨雪天气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及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对施工电梯、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各类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以及洞口邻边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坚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休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排查。
4、施工电梯、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各类脚手架等进行安装拆卸施工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5、安全防护措施应作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红)色标示。
四、预防高处坠落具体防护措施
(一)临边部位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及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楼梯边等处,必须设置钢管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防护栏杆为2道水平钢管,钢管立杆间距不大于2米,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挡脚板。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安全封闭处理。
本工程须进行安全防护的临边部位有:
1、整个建筑物基坑周边设置钢管防护栏杆,其立杆埋入硬化后的地坪不小于300深。 2、四周结构梁板边缘在各楼层设置钢管防护栏杆,并与框架柱连接锁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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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屋顶以及小屋顶在女儿墙栏板未施工前,设置钢管防护栏杆四周转通。 4、周边高度小于1200的砼栏板内边设置钢管防护栏杆。 5、已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设钢管护身栏杆。 6、施工跑梯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安设钢管防护栏杆。 7、室内楼梯及悬空边缘楼板边设置钢管防护栏杆。
8、垂直运输承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9、施工电梯在楼层的卸料口位置应设置工具式活动安全门。安全门高1.2米,与两侧防护栏杆连接并与结构锁牢,设置插销,无人通过时保持销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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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洞口部位安全防护措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本工程需设置防护设施的洞口部位有:
① 结构楼板上的预留洞口
② 核心筒内的电梯井道水平洞口、管道井水平洞口 ③ 泵管上楼层在结构板上的预留孔 ④ 厨房卫生间在楼板上的烟道口 ⑤ 剪力墙上各类安装预留洞口 ⑥ 电梯井门洞、管井门洞
⑦ 出屋面烟道、采光井等在屋面板上的各类预留洞口 ⑧ 各类施工预留洞口(预留在墙上和板上) ⑨ 消防水池取水口 ⑩ 地下室外边风井洞口 11)边缘部位的门窗洞口
1、洞口部位必须按以下要求设置安全防护: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2、施工现场通道阶段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外边长为25~50cm的洞口,盖住洞口。盖板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设安全平网。
(5)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
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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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7)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8)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2、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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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设防护栏杆或盖板。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3、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3)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4)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4.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5、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且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中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四)操作平台安全措施
1、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2、使用时应配备专人指挥和监督,任何人不得违规堆载,超长超重物件不得堆放在操作平台上,物料应码放整齐,不得超出平台栏杆,对钢管等应固定在平台栏杆内侧,防止滑落。
3、任何人不得图使用方便私自拆卸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和钢丝绳。 (五)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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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六)安全防护棚
1、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地面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上部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走廊。
3、通往施工电梯的通道由于靠近主楼,为防止高处坠落物件伤人,设置专门通道从基坑边至施工电梯门边,上方设置安全防护棚。
安全防护棚搭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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