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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宋哈尼族村规民约演变及其乡村治理功能

2024-04-07 来源:年旅网
智库时代 智库观察

勐宋哈尼族村规民约演变及其乡村治理功能

尹若曦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摘要: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有效机制之一,是其社会发展的产物,也与其特有的民族文化息息相关。勐宋作为一个典型的哈尼族村寨,其村规民约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的演变与更新。本文通过对勐宋哈尼族传统村规民约与现代村规民约的内容、制定与调整方式进行比较,探索两者之间的差异性与相似性,在基础上探讨村规民约的乡村治理功能。关键词:村规民约;乡村治理;哈尼族中图分类号:G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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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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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2096-4609(2019)08-0141-002

务管理制度、村民的义务和权利、公墓的管理户口管理、婚嫁与计划生育管理、水源管理、垃圾管理、土地的使用、管理和承包、公路管理、产业管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教育、村容村貌、森林资源保护、交通管理、奖励、哈尼文化建设与保护、寨门管理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在公墓管理方面:建立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都规定使用规定每人使用的面积为3平方米;棺木的制作上为了保护好森林资源。在本寨子发生的丧事,通过每个农户捐款不少于20元(可以自愿多交)的补助方式;严禁下葬时带金属物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等不能腐烂的物品带到墓地,违者罚款2000元。

在婚嫁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结婚,男女双方必须遵照《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不小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小于20周岁;双方带户口簿和身份证至镇社会事务办办理合法手续,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都有结婚或离婚的自由,但必须到镇社会事务办办理结婚或离婚手续。

在产业管理方面:未经批准采伐古茶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采伐工具、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挖取古茶树根、砍伐枝条、剔剥活树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在古茶树资源保护范围内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废渣,或者从事伐木、烧荒、取土、建筑等活动的和有水泥、石灰等碱性物质进入古茶树的土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古茶树施用化肥和农药(特别是除草剂草甘膦等)的农户视情节严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加以警告,如屡次不听劝告将对该农户的古树茶将由集体收回;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141·

一、导言:研究现状与问题意识乡村治理是指中国乡村如何可以自主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有序发展。乡村政府或乡村其他权威机构是乡村治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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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哈尼族传统习俗与禁忌等问题对哈尼族农户进行访谈,搜集了勐宋哈尼族传统的村规民约相关资料,通过走访勐宋村委会,得到了已颁布的《勐宋村规民约》。此外,笔者通过查阅与“村规民约与乡村治理”“传统村规民约与现代村规民约”“哈尼族的村规民约”以及“哈尼族的乡村治理”等相关的文献资料,在借鉴与总结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开展对哈尼族村规民约演变及其乡村治理功能的研究。

三、勐宋哈尼族传统与现代村规民约的比较

(一)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

勐宋哈尼族传统村规民约的内容主要涉及到寨门、山权与耕地、婚丧嫁娶、保护山林、社会治安等多个方面。

关于寨门:各寨子都有一定的领域空间,在进寨、出寨以及去山上的路上都建有寨门,寨门是寨子间的重要界限;建寨门每家都要出钱出力;除了本寨子内的村民,外人不得进寨门,除非有紧急的事;出于保护妇女,怀孕的妇女不能走寨门的大门,可走寨门旁的小门通过;遇到节庆活动,一般都在寨门口举行;寨门每年都要翻新。

关于山权与耕地的划分:寨子里的山权与耕地由土司按每户的人口多少来划分,也要按人口上缴税款。

关于婚事:哈尼族崇尚自由恋爱,不包办婚姻。婚姻彩礼自愿。结婚时丈夫不兴去接新娘,由丈夫的亲戚朋友去接,在结婚时,夫妻双方吃了煮的鸡蛋与糯米,这样就表明已成夫妻。

关于保护山林:山上的树不能乱砍,否则会被罚款。

关于社会治安方面:偷盗、酒后闹事、打架,寨子里自行罚款;如遇严重违反村规民约者,可以赶出寨子,并从家族中除名。

勐宋哈尼族共同遵守着村委会颁布的《勐宋村规民约》,共有十五章,主要在财

,它包括了乡镇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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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等各种村级组织、民间红白理事会等民间团体及组织。乡村治理是一种综合治理,涵盖了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

从整体上来看,学术界对村规民约与乡村治理的相关研究,仍然存在着研究问题重复,整体性、系统性研究相对较少等缺憾,对少数民族农村社区关注不够,对哈尼族村规民约问题的专门性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鲜有学者从传统与现代比较的视角对村规民约演变进行探究。

本文以勐宋村为例,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从该村的村规民约入手,通过对勐宋哈尼族传统村规民约与现代村规民约进行比较分析,来探讨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以期能对我国少数民族农村社区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提供一个鲜明的案例,为乡村治理研究贡献微薄之力。

二、研究过程及方法(一)田野点概况

勐宋村位于东经100°25'~100°35', 北纬21°27'~21°34',隶属于西双版纳景洪市勐龙镇,距镇政府所在地30公里,东与勐龙镇曼伞村委会毗邻,西与勐海县的布朗山隔山相望,南与缅甸接壤,北与勐龙镇曼博村相连。勐宋村辖11个村民小组,全村总户数617户,总人口为2701人,主要以哈尼族为主,又分为僾尼和阿克两个支系。该村以种植业为主,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是茶叶、蔬菜、水稻等。

(二)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本研究是在对勐宋辖区的大寨、曼卖窑、曼窝科、曼加脚、曼加坡坎5个村民小组实地调研基础上完成的。笔者针对传统村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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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观察

种植影响古茶树品质的树种和在古茶树资源保护区周边100米内开设含有对大气、水流、土壤造成污染的工厂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加以警告。在社会治安方面:如有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诬蔑、辱骂他人或酗酒、打架闹事或进行其他流氓行为者,视其情节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活动,严禁窝藏罪犯和替罪犯隐藏赃物,如有以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严禁村民在村内聚众赌博。砍伐经济林木,除按市场价赔偿外,每砍一刀处罚50元,砍断砍死一棵经济林木,按其价值的10倍给予处罚。在教育方面:必须把子女送入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村寨中小学生在上课期遇到节日活动、农忙季节家长不得让子女请假回家(除学校正常放假以外),不得无故缺课,生病必须持有证明,违者每节课处罚10元。(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承担);村民从小学升初中的考试中,成绩在本村委会范围内前3名的学生,村集体分别奖励学生200元、150元、100元;中考时成绩在本村委会范围内前3名的学生,村集体分别奖励学生300元、200元、150元,第一名村委会奖励500元;高考成绩上一本线的学生,村集体奖励500元,村委会奖励500元;高考成绩上二本线的学生,村集体奖励400元,村委会奖励400元;高考成绩上专科线的学生,村集体奖励300元,村委会奖励300元;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村集体奖励1000元,村委会奖励2000元。

在哈尼文化建设与保护方面:目前,当地哈尼族表示,原本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都有一个传统民族节日,现只保留了一个传统节“嘎汤帕”节。

在寨门管理方面:为了保存或保护好寨门,传承和发扬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民族风俗,每年的‘嘎汤帕’节前的第一件事定为寨门维修;如有人出现故意破坏或者车辆撞击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将按照破坏公共设施管理制度进行罚款,罚款额为2000至60000元。通过比较分析传统村规民约与现代存规民约的内容,发现两者在保护山林、寨门、婚丧嫁娶、社会治安等条款上具有相似性。二者都禁止偷盗、抢劫等行为的发生。此外,二者都注重保护村民的私有财产和村寨内的公共财产,对损害私人财产及村寨公共财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村规民约的产生与调整·142·

作为一种民间制度,传统村规民约有其制定与修改程序、主要内容、约束方式和调节范围。笔者通过对现居勐宋的哈尼族村民进行访谈了解到,传统的哈尼族的社会组织单位是寨子,寨门是一个寨子的标志,也是寨与寨之间界线。

寨老(头人)是寨子的代表,寨子由寨老负责管理。

寨老沿袭风俗、按寨内约定的“村规民约”办事,寨内的大小公共事务都少不了寨老的参与。勐宋哈尼族传统村规民约是其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其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地哈尼族村民在寨老的带领下,通过积极参与、民主协商制定村规民约。

现代村规民约是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落的民俗生活、社会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及治安管理等方面基础上制定的。[5]勐宋哈尼族现代村规民约的产生是由勐宋村委会积极组织,村民广泛的参与、共同协商,根据村民的要求达成一致的意见,最终由全体村民签字按手印后确认后公示,形成《勐宋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并非一成不变,为了适应社会变迁和满足村落社会发展需要,都会对村规民约作适当修改。勐宋传统村规民约的修改手续和订立时一样,是在村寨寨老(头人)的带领下,由村民参与协商修订。而现代勐宋村规民约的修订大致共分为以下三个部分:首先,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其次,是要召开村规民约修订大会;最后,对修订的村规民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由此可见,勐宋地区的传统村规民约主要村寨寨老(头人)组织、协商制定与修改,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干预程度较低,而现代村规民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基础上,村委会通过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制定与修改的,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干预性强。

四、勐宋哈尼族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首先,无论是勐宋哈尼族传统村规民约还是现代村规民约,其条款或约定都直接规定了村民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果违反了哪些就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它明确了村民的行为模式与标准,对人们的行为起引导、评价、规范和强制作用。

其次,勐宋哈尼族传统村规民约与现代村规民约都规定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进行处罚,这对勐宋村民有着教化与威慑作用。违反村规民约而不仅要遭受经济处罚,更是一件“丢面子”的事情,甚至还会遭受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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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议论、嘲讽和谩骂,这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教育勐宋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作用。最后,传统村规民约与现代村规民约以成文或口口相传的形式,对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治安、民俗生活及纠纷处理等进行规定,它维持村落社会的组织性,维护了村落秩序,对村寨的稳定起着积极的整合与凝聚作用。

五、结论

本文以乡村治理为切入点、结合社会变迁的背景,对勐宋哈尼族传统村规民约与现代村规民约进行比较,研究发现:

传统村规民约与现代村规民约在条款内容、约束方式上具有相似性,而其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制定与修改方式上国家相关部门干预程度的不同。

村规民约在勐宋哈尼族村寨的治理中,其规范、教化、整合与凝聚等作用突出。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机制之一,对哈尼族村寨的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在推进少数民族农村社区法治建设过程中,应充分重视来自民间的村规民约等民间法的作用,使其与国家相关法律相互配合,共同维持农村社区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作者简介】尹若曦(1994-),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俗与民族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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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晓丹.当代土家族地区村规民约研究——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为个案[D].武汉:中南民族大学,2011.

【相关链接】

哈尼族,东南亚称阿卡族,民族语言为哈尼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现代哈尼族使用新创制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

哈尼族主要分布于中国云南元江和澜沧江之间,聚居于红河、江城、墨江及新平、镇沅等县,和泰国、缅甸、老挝、越南的北部山区。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境内的哈尼族总人口数为16609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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