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__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16号)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__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__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4月26日上5月4日(星期一)的课,5月9日上5月5日(星期二)的课。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为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原则上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离开校园,教职工不得离开南京,确有特殊原因的,务必履行请销假手续。
特此通知。
20__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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