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xx村西(窑南)xx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拾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为每年xx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xx月xx日交付xx人民币。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
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
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
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
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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