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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2024-04-15 来源:年旅网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xx村西(窑南)xx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拾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为每年xx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xx月xx日交付xx人民币。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

  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

  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

  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

  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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